管理总则
科研用房管理条例
为充分发挥新疆大蒜药用研究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平台作用,合理高效使用科研用房,特制定本条例。
1.实验室按工作性质分配科研用房,其中质量管理部专用实验准备室非必要不得占用。
2.按照优化资源配置、提高使用效益的原则,实验室研究人员均需合理制定试验方案,科研人员应正确使用、爱护实验室内的公共设备和基础设施。
3.实验室科研人员应养成文明的工作习惯,实验时必须穿着工作服,保持实验室良好的工作秩序,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、用餐和非工作会客。
4.实验室要注意保持整洁,防止产生危害。实验仪器及物品放置有序,实验完成后及时整理实验室,按原样摆放整齐。按规程处理废液、废弃药品和废气等,不乱扔乱、倒废弃物品,每天及时清除垃圾,保持卫生和整洁。
5.实验室不定期对科研用房进行卫生检查,检查结果在例会中公布。
6. 本条例由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。
实验室对外宣传管理条例
为展示实验室科研实力和成果,扩大实验室影响,搭建交流平台,使实验室宣传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特制订本条例。
一、实验室电子宣传资料管理
1.实验室电子宣传资料由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,电子宣传资料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做到宣传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、客观。
2.所有对外发布的内容,必须经过实验室副主任同意后方可发布。所发布内容由电子宣传资料管理员登记备案。
3.每个研究方向每季度至少组织本方向相关信息1 条。
4.重要活动的组织者/负责人有义务在一周内撰写活动相关简介,连同影像资料一同提交电子宣传资料管理员,由电子宣传资料管理员进行存档。相关活动包括:
(1) 科研合同的签署、成果鉴定和和验收活动
(2) 主办各类会议和学术报告会
(3) 实验室学术交流活动,特别是重要来访和出访活动
(4) 参加各种国内外学术活动,特别是国际会议
(5) 重要领导人视察实验室
(6) 实验室其它重要活动
二、实验室参观制度
1.外单位到实验室的一切参观活动必须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,由办公室安排参观。所有外事参观活动,办公室必需根据胡蒜研究院统一安排。
2.实验室参观是实验室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,实验室各研究方向和科研人员都应与办公室积极配合,一起做好参观接待工作。
3.办公室应提前做好实验室的各种介绍资料的准备工作,如:实验室介绍ppt、实验室宣传册等。
4.办公室应确保参观前,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。
5.参观过程中,办公室负责拍照或者录像,以记录参观信息并建档保存。
6.参观结束后,接待参观人员,应到办公室登记来访人员信息。
三、本条例由实验室办公室负责解释。